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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
来源:本站 作者:匿名 发布:2012/2/28 修改:2012/2/28
隶属:法律法规 点击:1768

1、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答: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区别于威海市人民政府于19942月出台的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三方筹资,建立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在哪里?

答:一是增加了政府的补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三方筹资机制,政府增加了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入,改变了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是农民个人缴费的个人储蓄积累式筹资模式。二是增加了基础养老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在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单一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统筹部分的基础养老金,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三是建立了养老金水平的正常调整机制,参保人员领取的养老金能够逐年增长。

3、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都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4、怎样办理参保手续?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户籍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参保登记。村(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组织本村(居委会)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发《威海市新型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

5、参保人员如何缴费?

答: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每年度缴费时间为41日至930日,参保人原则上以村(居委会)为单位集中缴费。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村(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理员和银行的工作人员每年度在上述时间内进村(居委会)收费。参保人员也可到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缴费手续,通过指定的银行缴纳保险费。

6、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缴费额是多少?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所在市(区)上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6%8%10%,参保人员根据经济能力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威海市劳动保障局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上年度各市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每年11日前发布各市区当年缴费标准。

7、参保人能补缴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吗?

答:参保人如中断了缴费,可以补缴中断年度的保险费,但补缴中断年度的保险费,不能享受政府的补贴。

8、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答:农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及利息。个人账户资金利息按照人民银行上年度最后一次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确定。农保经办机构每年对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一次。

9、政府是怎样给予参保人补贴的?

答:市政府威政发〔20095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参保人逐年缴费期间,政府每年按照参保人所在地上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给予补贴;参保人年满60周岁以上领取养老金时,在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政府同样按照参保人所在地上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的年标准,加发基础养老金。

10、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有哪些?

答: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经所在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时,缴费不满15年的,可选择上上年度所在市(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8%10%的标准,一次性补满15年的养老保险费,自补缴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年满60周岁以上居民,可选择上上年度所在市(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4%6%8%10%的标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的年限可一次性补缴15年,也可根据年龄而定,60周岁人员补缴15年,60周岁以上人员,年龄每超一岁,减少缴费一年,年满75周岁及以上人员缴费年限为一年。自补缴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11、如何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答:参保人员应在年满60周岁的当月,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报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并填写《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审核表》,村(居委会)审核后报所在地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经所在地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通过农保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按月发放养老金。

12、养老金是怎样计算出来的?

答:参保人符合领取条件后,领取的养老金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和政府补贴之和乘以国家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0.008631526;基础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所在市(区)上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除以12,参保人员缴费超过15年的年限,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在2%的基础上增加0.2%。参保人缴费数额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领取的养老金越高;反之养老金就越低。

13、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衔接?

答:已按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领取养老金人员,在已领取的养老金基础上,增加基础养老金部分;已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且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人员,应按照新办法继续参保缴费,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账户资金并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可同时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后,养老金合并计发。

1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衔接?

答: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因就业、户籍迁移等原因转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转移,终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关系。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农村返乡人员,可将其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其户口所在地农保经办机构,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15、参保人领取的养老金是否调整?如何调整?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养老金水平的正常调整机制。参保人领取的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部分,每年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所在市(区)上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为标准,每年11日起进行调整。同时,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不定期提出调整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16、个人账户资金是否可以继承?

答: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保证参保人的利益不受损失。

17、哪些情况下需要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

答:参保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将其保险关系转移:

(一) 在威海市范围内户籍关系转移的;

(二) 户籍迁出威海市,迁入地接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三)已参加了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

参保人有上述情况的,应持户籍迁移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经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8、参保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退保?

答: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办理退保手续:

(一)参保人出国定居或死亡的;

(二)参保人户籍迁移,转入地不能接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三)参保人因家庭困难等特殊原因,经审核批准的。

参保人有上述情况的,参保人或其法定继承人(指定受益人)应持户籍迁移、死亡证明或个人申请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经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办理退保手续。

19、养老保险缴费证丢失怎么办?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是参保人缴费和领取养老金的凭证,应妥善保管。如缴费证不慎丢失或损毁,可持本人身份证,到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补证手续,经县级农保经办机构核准补发缴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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