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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职工发工资的一些常见的误区
现在劳务派遣这样的用工办法是非常的盛行,这样的用工办法关于用工单位来说减轻了不少的压力。可是这样的用工办法也带来了许多的问题在里面
山东劳务派遣公司经常会遇到职工关于薪酬的许多问题。我们在发薪酬有时候也有许多的误解,第一,计件薪酬可以不付加班费,这样是差错的,不管是计件仍是按小时公司都是要付必定的加班费的,第二,参加作业以外活动没薪酬,这点也是差错的,不管是参加什么样的活动,只要是公司按排我公司都是要支付必定的费用的。停工停产期间可少付薪酬。非因劳动者原因构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薪酬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矩的规范支付劳动者薪酬。逾越一个薪酬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供应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薪酬规范;若劳动者没有供应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矩处理。年薪就是每年一次性付清,这个被误解的非常的多。年薪是一个人作业一年的总收入,是以年固定报酬额为基数分月发放的劳动报酬,在体现形式与实质上平等同于月薪,只不过体现着一种激励机制。《薪酬支付暂行规矩》规矩,薪酬有必要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好的日期支付。薪酬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施行周、日、小时薪酬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薪酬。上述规矩均明晰标明:不管何种薪酬,均有必要“按月支付”或“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