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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务差遣人员的日常办理技巧
对于劳务派遣员工来说,一方面作为劳务派遣机构的劳动者,受劳务派遣机构的管理自不必说,一方面其又在实际用工单位的指导下工作,亦受到实际用工单位管理。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员工受到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的双重管理。双方配合默契管理,将能够大大地提高用工效率,降低用工的风险。管理的一个总原则是用工企业负责劳动管理过程,劳务派遣服务机构负责劳动关系管理,具体的分工通过派遣协议予以明确。这里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支付、派遣协议的签订以及规章制度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 工资的支付 如前所述,工资的发放形式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要件之一,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向派遣员工发放工资,这里要提醒企业的是:用工单位应杜绝直接向派遣员工发放工资的行为的发生。那么作为用工单位可能会有这种担心,如果我方将工资支付给派遣服务机构,而派遣服务机构不依法发放工资,一旦发生纠纷,派遣员工又来找我方怎么办?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防范:
1、实际用人单位在选择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时,一定要进行资质审查、资信调查,对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差的派遣服务机构在签订派遣协议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2、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派遣服务机构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单位同意,派遣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名目拖欠、克扣派遣员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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